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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住建(房管)局,市房安所、市城市更新项目办、市鉴定所、沙面街公房管理中心、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我市现已进入台风多发季节,既有房屋防御台风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同时,我们即将迎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和我市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暨消防工作视频会议的工作部署,做好房屋安全领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期限
即日起至2019年10月10日。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巡查住人危房。各区住建(房管)局立即组织动员,会同各街镇、村居委按照“三防”工作要求,开展既有房屋结构安全排查工作,对于住人的在册危房实行地毯式检查,2019年10月10日前全部排查一遍,逐一核实住户情况、房屋是否有倒塌风险,建立健全住人危房台账。住人危房危险性较大的,区住建(房管)局应当场再次发放督修通知书,并将房屋情况上报市鉴定所列入重点关注危房清单。经核实危房未住人或者已解危的,应及时在系统上更新销册。非住人危房要检查危房标志是否完好以及围蔽、支顶情况,防止危及公共安全。
(二)摸查治理农村泥砖房、削坡建房。请各区住建(房管)局加强宣传,结合“三拆除”行动,会同镇街和相关部门对农村地区泥砖房进行清理整治;按照《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防范化解削坡建房重大风险的紧急通知》(穗安办〔2019〕182号)等文件要求,继续滚动摸查农村削坡建房情况,完善削坡建房台账,严控削坡建房增量。
(三)落实直管房安全主体责任。请各直管房管理单位落实《广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市政府164号令)中“公有房屋的管理单位是公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的规定,立即组织直管房安全检查(检查内容详见附件1)。对于直管房改建和修缮工程,在台风期间或者经排查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要及时停止施工,做好围蔽,避免安全生产事故。
(四)继续组织巡查玻璃幕墙等外立面安全情况。请各区住建(房管)局按照我局《关于开展汛期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检查的通知》(穗建房管〔2019〕1086号)要求,继续对既有建筑玻璃幕墙进行安全检查。经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玻璃幕墙,要督促维护责任主体及时进行维修加固,避免幕墙爆裂坠落发生伤人事故。对于物业小区、老旧社区外立面存在脱落风险的建筑,要督促责任人立即治理,街镇、村(居)委会通过设置防护棚、警示牌等方式保障公共安全。
(五)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工作。各区住建(房管)局和市房安所要加强24小时应急值班,按照市区分工做好应急抢险准备,检查应急抢险队伍、车辆、物资仓库准备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各区住建(房管)局在完善本辖区住人危房、农村泥砖房、削坡建房和既有建筑玻璃幕墙清单台账的基础上,要督促街镇、村(居)委会安排网格员按照“三防”要求,加强宣传,紧急情况下及时转移可能受灾群众,并做好临时安置。
三、督导检查
我局将组织5个督导小组,分别对各区上述工作内容进行督导检查,压实房屋安全管理责任。具体行程安排与各区住建(房管)局另行对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推动,落实本通知相关工作任务。
(二)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基层管理人员、房屋业主、住户、物业服务企业,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立即组织防台风安全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并落实整治措施。(三)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预报及台风实时路径,周密部署,严阵以待;落实房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坚持每天零报告制度。
特此通知。
附件:
1.直管房安全检查清单
2.房屋应急抢险物资仓库自查自纠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