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讲座 | 《民法典》物权编及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的实施对住房租赁行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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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增强租赁人的法律意识,1月13日下午,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协会组织“《民法典》物权编及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的实施对住房租赁行业的影响”的主题法律讲座,这也是协会2021年的首场公益法律讲座。
  
  讲座由协会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林叔权律师主讲。当天,来自各会员企业的近40名代表参加了学习。
  
  讲座中,林律师为大家详细解读了《民法典》物权编的亮点,从民法典物权编对住房租赁行业的影响到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的实施对住房租赁行业的影响,全程干货满满,让人受益匪浅。
  
  林律师首先提到,《民法典》为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快建设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住房制度的要求,增加规定“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这对住房租赁行业具有重要影响。
  
  对于大家关注的《民法典》对“住改商”的新规定,林律师则进行了新旧法规的对比,让大家更直观地学习掌握。如《物权法》(已废止)第77条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而《民法典》第279条规定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条件:“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对租赁合同履行困难或履行不能的问题,林律师则以案说法,通过几个真实案例来阐释《民法典》和以前法律法规的不同之处,让大家融会贯通,学习到重要的知识点。
  
  对于租赁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林律师则认为应综合考虑不可抗力判断、租赁合同期限、双方履行情况、协商一致可能、违约责任、解除合同后果等各种因素,不轻易解除合同和违约。
  
  最后,林律师还与大家进行互动交流,现场解疑答惑。
  
  我们知道,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实施生效,原《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色、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民事权利宣言书”。
  
  《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的规范准则,法条中对房屋租赁相关法规做了进一步完善,尤其是针对转租、房屋权属等方面做出了进一步的规定,让租房群体在发生租房争议时有法可依,有据可循,更加有利于保障租房人的居住权益,同时也兼顾出租人的权益。
  
  协会通过举办《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讲座,以此倡导大家积极参与学习《民法典》,提高大家运用《民法典》维护自身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在住房租赁行业内营造“人人学法,人人懂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