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租赁企业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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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租赁会员企业:
  
  根据疫情防控最新情况,为持续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涉外疫情防控工作,请各机构落实以下工作:
  
  一、无差别提供服务,对所有在穗的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一视同仁。坚决反对任何种族主义、歧视性言论和行为。
  
  二、坚持人文关怀,不因国籍、种族、性别、肤色等原因限制或拒绝相关人士合法、正当的住房需求。
  
  三、落实个人信息登记、测量体温等健康管理措施,对体温异常(≥37.3℃)的人员应劝阻其入住。采取“穗康码”或“粤康码”等健康码管理方式的,应做好相关工作指引。
  
  四、建立与社区、派出所等部门的沟通机制,做好租客沟通与协调工作,及时回应,主动帮助解决困难。
  
  五、建立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发现异常要及时向疾控部门或医疗机构报告,在处置人员到来前做好临时隔离措施,做好个人防护,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并向租客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六、保护租客个人隐私。
  
  七、日常按照有关指引要求加强公共区域及公用物品的清洁消毒,强化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提醒租客勤通风。
  
  八、加强宣传。相关防疫宣传资料应简单、明了。可利用前台、电梯、公共区域等宣传防控知识与措施,提高防控意识。
  
  九、强化关心关爱服务。在大堂等公共区域提供口罩、免洗消毒液以及预防病毒宣传册。
  
  十、外籍租客有关涉疫情防控的合理诉求,可拨打省外事部门24 小时多语种咨询服务热线“1258088”进行咨询。
  
  广州是一个开放有爱的国际大都市,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克时艰,筑牢疫情常态化防控安全防线,继续坚持一视同仁、无差别对待原则做好住房租赁服务工作。


  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协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